六盘水严查援助标准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来源:贵州司法行政网
作者:
2016/06/12

  近日,六盘水司法局法律援助“12348”热线接到一位名为陈某荣的当事人来电,称其土地被侵占,请求法律援助。在了解到当事人系七旬老人,且半身瘫痪无法行动后,法援科当即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事,要求按照《六盘水市法律援助管理办法》上门援助,同时安排律师协同办理。

  法援科与同贵州金鸟律师事务所王恒律师以及马卫东律师来到阿戛镇电光村陈某荣老人的家中。据老人讲述,其屋前面积约为4亩的土地系其承包地,1980年至1984年均是自己耕种,但1985年被其邻居王某强行霸占耕种至今,老人多次讨要未果,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老人多次向电光村村委以及阿嘎镇政府提出对争议地进行确权。因时间跨度过长、缺乏证据,水城县土地仲裁机构驳回了老人的确权理由,老人对此结果不满意,遂向水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水城县法援中心受理后指派律师代理此案,于2015年在水城县人民法院阿戛镇派出法庭开庭审理,后老人撤诉。

  律师在核实证据材料,实地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后表示:就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来看,不能证明争议地属于老人承包所有,同时《贵州省水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秋分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已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法律援助。所以,在严格审查后,老人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在向老人详细解释政策后未对此案进行受理。

  考虑到老人的现实情况,一行人来到阿戛镇政府,将本案情况向阿嘎镇仲松副镇长作出了说明,表示目前无法进入司法程序,但是请镇、村两级重视此事,力争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仲松副镇长在认真听取情况后当即决定由镇里牵头协同电光村委成立调解小组,尽快拿出方案,早日化解纠纷。

  “应援尽援”并非只是教条的依照法律进入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尽可能多方法、多途径、多模式得为申请援助的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多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