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贵:贵州省律师体制改革的铺路石

来源:贵州律师协会
作者:
2016/01/30 10:45

  他,原是贵州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的教务处副处长,后任该院图书馆馆长。他,是二级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多年的常务理事,是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的荣誉主任。他,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律师资格的人,是贵州省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是贵州省律师体制改革的铺路石。

  他的名字叫刘崇贵。

  1980年,新中国第一个律师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标志着律师制度的正式确立,但律所组织形式只有法律顾问处(国资)这一种形式。1983年,深圳蛇口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1986年实行律师资格考试。同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进行了创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有的叫一所两制,有点类似于集体所有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特点是: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由合作律师辞去公职,共同集资、自愿组合、民主管理;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收入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律师事务所财产归集体所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打破了国家编制和经费的限制,其运行机制有利于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因而成为发展高素质律师队伍的一条重要途径。合作制律所是当时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1993年律所组织形式再由合作制发展到合伙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86年,刘崇贵考得律师资格(后改为法律职业资格)。1988年,刘崇贵敢为天下先,响应国家律师体制改革政策,放弃铁饭碗,毅然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着手创办贵州省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第一合联律师事务所,这在当时具有极大轰动效应的。该所的创立对贵州省律师体制改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之后,不少公职人员辞职加入到了律师行业。刘崇贵的举动,对律师队伍的壮大和素质提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示范作用。

  刘崇贵创办的第一合联律师事务所培养了大批在贵州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牌律师。如中创联第一任主任张林林律师,是贵州省唯一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是贵州省律师协会原副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是西部律师论坛副主任,是贵州省建设法制协会会长;如慧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红原,如中创联党支部书记、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朱皖昱,等等。

  2004年,第一合联律师事务所与其他三家省司法厅直属律所合并重组,成立当时贵州省律师人数最多、至今影响仍大的合伙制律所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并开办了两家分所。在中创联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刘崇贵律师发挥了诸葛亮式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他,半路出家,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7年。他,经历了国家干部到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脱变。他,经历了合作制到合伙制律所形式的转变。他,与其他前辈律师一起铺就了贵州律师体制改革的道路,为贵州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为贵州法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他,睿智大度。他,学者风度。他,凡事有度。他,被人们尊称为“老刘伯”和“智者”。

  2014年9月2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在贵州饭店举办了老律师茶话会暨律师制度恢复35周年座谈会。30余名60周岁以上的老律师共聚一堂,同享佳节。年近七旬的刘崇贵老律师因在深圳未能参加此次重阳聚会,特填词《西江月》一首为贺。

  “省律协换届之初,欣闻诸多老同仁欢聚一堂,竟心驰神往。填小词一曲,为各位老友助兴。

  金秋高天送爽,相逢九九重阳。

  如烟往事回味长,岁月几度沧桑。

  有幸亲历盛世,劳碌亦闻书香。

  劝君更尽一杯酒,莫负盛情佳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