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 违者罚100元扣3分
2017年05月12日 09:20
来源:贵州都市报
记者5月10日从黎平县交警队获悉,从本月15日起,该县公安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的行为罚100元扣3分。
据介绍,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标准为:一是当前方斑马线有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要减到15公里/小时以下,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在停止线外,必须停车,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二是当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斑马线30米外开始减速,做好有行人横过道路的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三是当前方斑马线路口有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等候;必要时,闪灯提示或挥手示意。(作者 杨秀银 杨光乾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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