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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散播虚假信息 三名被告出庭受审

2017年05月11日 09:26 来源:乌蒙新报

  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编造、故意散播虚假信息罪的典型案件。

  此案由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周遵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袁兴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成联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于2016年9月29日向该区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6月9日15时许,贺国某、杨正某、张建某等人在云南省镇雄县中屯镇郭家河村某鱼庄与黄某、王某等人发生纠纷后,贺国某驾车搭载杨正某、张建某等人离开,黄某等人随即驾车追击,并联系中屯镇中屯村张义某在路上拦截。

  张义某利用群众对“偷娃娃的人”的憎恨,对周边群众谎称贺国某等人驾驶的车辆是“偷娃娃的人”驾驶的,引发镇雄县中屯镇及相邻的七星关区大河乡部分群众在各路段展开拦截。

  贺国某驾车搭载着杨正某、张建某等人到七星关区大河乡鸡姑村曹家沟时即弃车逃离,留下杨正某、张建某等人在现场。被告人周遵某、袁兴某、成联某与其他群众相继赶到并围观。

  期间,周遵某与他人一起砸毁贺国某的车;袁兴某为了殴打被害人张建某,亦对正在保护被害人杨正某、张建某离开的大河乡派出所民警李德某进行殴打。

  同时,明知“七星关区大河乡曹家沟偷娃儿事件”是虚假的,但是,成联某仍用手机拍摄部分现场视频,并编造一条虚假信息且附现场拍摄视频传至其QQ空间,致使部分网民由此产生恐慌。

  后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周遵某参与砸毁的贺国某车辆损失为16695元;经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正某、张建某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遵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袁兴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告人成联某编造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庭审结束后,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所查明的犯罪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组织合议,择期进行一审宣判。(作者 彭纪 刘瑜 来源:乌蒙新报)


作者:彭纪 刘瑜 编辑: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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