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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11家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2017年05月07日 09:22 来源:贵州都市报

  清镇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异地恢复暨生态修复行政司法联动现场会近日在清镇市林场举行,督促11家企业及2名个人履行植被恢复责任。

  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清镇市检察院和生态文明局积极督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主体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并率先建立全省首个县级生态修复实践基地。目前,已督促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的单位在基地内补植林木150余亩。这次补植面积为58.3亩,共6400余株苗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根据破坏林地面积负责承担工程费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并接受全程监督,确保苗木成活率100%,面积保存率100%。(通讯员 杨洪金 记者 贾华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杨洪金 贾华 编辑: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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