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家人争吵 男子纵火烧房缓刑期间遭“禁酒”
2017年04月12日 09:16
来源:遵义在线
湄潭县一男子酒后与家人争吵,气急败坏之下竟纵火焚烧自家房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仅如此,法庭还判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
据介绍,被告人王某平时很爱喝酒,经常酒后滋事,也曾因此与家人发生矛盾。2015年,王某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兄长一言不合,于是拿出汽油浇在自家木房上面,准备放火烧自家房子,因在场人员及时制止才避免一场灾难发生。但此后,王某并没有吸取教训,依然嗜酒如命。2017年1月,王某再次在家中饮酒过量,酒后无故殴打妻子孙某,邻居李某等人闻声赶来劝架,气急败坏的王某冲到院坝内,趁人不备点燃自家牛圈上堆放的干稻草,幸好在场的邻居及时发现,赶紧将火势扑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事后,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王某纵火点及其周边十余户房屋绝大多数为木质结构,间距紧密或直接相连,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2017年4月7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两次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鉴于其未造成严重后果,湄潭县人民法院遂作出对其缓刑的判决。同时,又因王某平时有嗜酒习性,两次犯罪行为均系酒后所为,因此,酗酒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为了令其吸取教训,法院决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饮酒。
据悉,该案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王某的家人也认为此禁酒令很有必要,表示会积极督促王某遵守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对于酗酒、酒后爱惹是生非的人来说,“禁酒令”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惩罚手段。它是对被告人缓刑考验期间的行为约束,目的就是要避免其重复犯罪,防止醉酒闹事。这既是一种惩罚措施,也体现了人文关怀。(通讯员 甲宗振 记者 王秦龙 来源:遵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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