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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六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03月24日 05:58 来源:瓮安县检察院

  近年来,瓮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统筹和谋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六举措”,服务和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瓮安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该院通过与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和协作,依法批准逮捕传销、制售假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件41人,提起公诉18件54人。

  同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件5人。

  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采取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方式,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0份,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0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亿余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97件1636人,提起公诉1311件1883人,移送州院审查起诉52件80人。

  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198件229人,提起公诉218件262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79件416人,提起公诉316件469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36件169人,提起公诉123件132人,移送州院审查起诉17件45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78件321人,提起公诉203件527人。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为维护瓮安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加大对破坏国土、矿产和环保等生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乱砍滥伐、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件23人,提起公诉59件78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6件9人。

  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联合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99件。

  加强对受损生态的司法修复。与林业部门共同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补植林木8000余株,有力推动生态司法修复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加大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力度,强化对重大民生项目的监督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扶贫、发改、财政等12个部门共建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工作机制。

  在全州率先开通贵州精准扶贫云瓮安端口,实现对瓮安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覆盖、动态化的网络实时监督。

  强化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宣传。通过检察长电视讲话、干警深入机关、乡镇、企业、村寨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实现民生资金保护宣传全覆盖。

  组建民生资金专项保护信息联络队伍。聘请了民生检察联络员和民生资金保护预防志愿者129人,形成民生检察监督网。

  坚守发展底线,促进瓮安赶超跨越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在查办涉企案件中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着力保障投资安全。主动深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先后在猴场和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着力推动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等方式,与20余家民营企业建立检企协作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选派驻村干部、走访调查、资金帮扶等措施,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国土、矿产和环保等生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乱砍滥伐、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件23人,提起公诉59件78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6件9人。加强对受损生态的司法修复。与林业部门共同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补植林木8000余株,有力推动生态司法修复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亲情会见、分案办理、诉前引导和案后帮教,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和家庭。

  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诉和案后帮教制度。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经过帮教和教育,有5人考上大学。

  积极探索和创新未成人犯罪矫治和预防工作机制。与瓮安三中共创未成年人“预、保、教”爱心工程,对问题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对困难学生给予扶助,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中心社区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全方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推行未成年人轻罪案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院共对136个未成年人轻罪案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2015年5月,《检察日报》头版将瓮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作为推动法治中国进程的十大影响案件进行宣传报道;2015年,该院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来源:瓮安县检察院)


作者: 编辑:杨雨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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