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法院“四个目标”部署解决“执行难”
2017年03月10日 02:04
来源:安龙县人民法院

近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大会暨2017年执行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阶段任务,提出方法措施,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工作目标。立案、民事审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工作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郭五星宣读了《安龙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工作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的程序、实体标准把握不严及恢复执行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通过明确目标任务、阶段任务,找出工作方法措施。
对此,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林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增强“力争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力克执行难。同时,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重点,重点抓,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在运用好执行指挥中心,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逐步探索出适合我院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留足充足的执行资源“啃硬骨头”。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祛除执行难”进行宣传,既要宣传打击拒不申报、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暴力抗法案件,又要宣传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争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主动适应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安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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